通知公告

省教育厅团委致全体团员青年的倡议书

来源:宣传处 发布日期:2012-03-02

亲爱的团员青年们:

  有一个名字,永远写在春天里;有一种精神,持续传颂在神州大地。雷锋精神已经成为一个不灭的火把烛照大地,影响并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奋勇前行。“向雷锋同志学习”——49年后,伟人的号召依旧振聋发聩。在这个充满朝气、孕育希望的季节里,省教育厅团委向全体团员青年发出如下倡议:

  一是学习弘扬雷锋热爱党、热爱祖国、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。树立远大志向,坚定理想信念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,为建设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奋斗终身。

  二是学习弘扬雷锋服务人民、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为基层服务,为师生服务,用自己模范的行为匡正道德失范,于平凡中见精神,自细微处树美德。

  三是学习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、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。热爱教育事业,立足本职岗位,积极创先争优,默默无私奉献,学习不止、实践不止、前进不止,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。

  四是学习雷锋锐意进取、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。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教育事业中去,锐意进取、改革创新,自强不息、创新创优,为江苏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奉献火热青春。

  五是学习弘扬雷锋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。永远保持谦虚谨慎、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作风,乐业创业,率先垂范,用高尚的言行感召社会、引领风尚。

  向雷锋同志学习,树立道德标杆;与雷锋精神同行,汲取榜样力量。亲爱的团员青年们,让我们携起手来,学习践行雷锋精神,做雷锋精神的传承者,从我做起,从身边小事做起,与时代同行,与文明相随,为江苏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,办人民满意教育共谱一曲壮丽的青春之歌!